反洗钱是一项系统工程,政府利用立法和司法力量,动员相关组织和商业机构识别可能的洗钱活动,处置相关资金,惩罚相关机构和人员,以防止犯罪活动。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反洗钱工作计划的文章13篇 ,欢迎品鉴!
XX银行支行
20xx年反洗钱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推进我支行反洗钱工作,确保反洗钱工作及措施能得到全面落实,遏制洗钱犯罪,维护金融秩序,普及反洗钱知识,营造有利于反洗钱工作的内、外部环境,预防和杜绝洗钱案件在我支行发生。结合我支行的实际情况,对反洗钱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认真落实反洗钱工作责任,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明确反洗钱工作责任,做好我支行的反洗钱工作,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支行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
成员:
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统一部署,适时开展反洗钱工作宣传工作。
在反洗钱工作宣传工作中,首先是按照人民银行的统一部署,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时间集中搞好宣传工作,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张贴宣传海报等。其次是对前来我支行办理业务的单位和个人通过讲解反洗钱工作案例等方式进行宣传。
三、认真组织员工的反洗钱工作培训,做好反洗钱工作报告和总结
根据人民银行和总行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组织员工完成学习和培训工作,让员工懂得在工作中如何做好反洗钱工作,怎样才能真正的把反洗钱工作制度落到实处。提高全体员工反洗钱工作水平和执行反洗钱工作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对于反洗钱工作组织开展的情况,要及时总结经验,加强交流,形成书面总结,上报总行。
四、加强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反洗钱工作落实到位
根据总行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日常工作检查,结合网点自查、现场或非现场等多种形式进行,将反洗钱工作纳入日常稽核检查范围。对于检查中发现没有严格按照反洗钱法规制度,开展和执行的反洗钱工作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经济和纪律处罚。
20xx年x月x日
为了全面推进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打击一切涉及毒品、走私、贪污贿赂等犯罪活动和非法转移资金活动,纯洁社会风气,预防和杜绝洗钱行为在我社发生,确保信用社信用支付的稳定。为了保证我社反洗钱工作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做到反洗钱工作有组织、有安排、有落实,针对信用社实际情况,对本年度反洗钱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岗位职能
为了进一步强化反洗钱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反洗钱工作,实行领导总负责,岗位人员具体工作的指导方针,特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
联络员:xxx、xxx、xxx、xxx
二、加强学习,认真履职,将反洗钱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城郊联社二00七年度反洗钱工作安排》(呼城郊信联发[2007]69号),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无误地收集交易信息,并按照可疑交易相关规定进行分析和报送。
3月26日联社举办了反洗钱培训班,讲授了当前国内反洗钱形势和任务,传授了反洗钱工作的操作技术和方法,并从理论上讲解了反洗钱工作的必要性。参加培训人员要继续学习,深刻领会,并将培训内容、操作技术和方法传授给其他职工,共同提高、掌握反洗钱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识别可疑交易的能力,履行好这一项重要职责。
三、规范业务,严把责任关
㈠认真执行《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规定》,以“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开立各类银行结算帐户,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和办理结算业务。对于已经开立的未在人民银行办理开户手续的结算帐户,必须于4月底前补办开户手续,收集开户信息资料上交总社统一办理。对不能提供开户信息资料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销户手续,填写“销户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前在人民银行办理过开户手续,由于营业执照等原因无法重新办理开户手续的单位,还必须将已作废的开户许可证收回,无法收回的,由单位出具证明)。对于无法联系的或长期不动的帐户,各分社也要于4月底前进行清理注销,统一进入不动户(集中户)管理,清理时各分社要将清理帐户的单位名称、帐号结余金额填列名单,一份留存备查,一份上交总社管理。
㈡按照《个人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为个人开立银行结算帐户,并办理结算业务。对已开立的个人银行结算帐户限4月底前补办相关开户手续,签订协议书,做到一户一档管理。对在4月底前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个人银行结算帐户一律转为一般储蓄存款帐户管理,并停止办理转帐业务。
㈢按照《储蓄管理条例》为居民开立储蓄存款帐户,严格执行“实名制”的有关规定,并按要求将存款人的身份证号码、电话等个人信息记录在传票上面。储蓄帐户只能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帐结算业务。对个人当时存入的储蓄存款24小时之内办理支取的新开户,必须到原存入网点办理,不得通兑。
㈣建立客户身份登记制度,在为客户办理开户时要严格审查客户提供的证明材料、证明文件等,做到信息的真实、完整、可靠。
㈤对于单位和个人银行结算帐户的有关信息、审批手续及开户申请、协议书等要一户一档进行保管,并保证帐户管理资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㈥大额现金按规定审批报备,按照《信用社现金管理办法》中的审批权限执行,不得有漏审批或无审批现象发生。对于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现金支取必须认真登记并完整记录身份证信息,月末随月计表一并报回总社,总社汇总后于月后5日前上报联社财务计划部,报备的大额现金业务要及时、完整、不得出现漏报或误报。
㈦大额现金交易按时上报:
⒈对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存款帐户一次性提取现金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对该笔存款的支取时间、单位名称、支取金额、用途、审批人等信息要进行详细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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