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是预防腐败的有力措施,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近几年来,国土资源系统加大了对廉洁自律工作的领导,加大了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促进了系统内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的提高。但从党风廉政建设实际的社会效果和一些典型案例来看,由于受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消极腐朽思想的影响,在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职务消费上出现不廉洁的问题较多。当前,仍有极少部分党员干部,他们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职务),异化为牟取个人利益的工具,将权力(职务)私有化、特殊化、商品化。表现较为突出是极少数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由于对他们缺乏有效监督,造成了他们利用主管人、财、物的便利,把单位当作自己的“家”,吃、喝、拉、撒全靠它。既然我是单位“一把手”一切交给“公”安排。出门有公车,抽烟有公烟,喝酒有公酒,生活花销基本上由公家承包。有个别领导出于个人生活爱好,专抽名牌烟,专喝名牌酒。可以说是非名牌的消费品不用。群众很形象地对这种职务消费上的腐败有句顺口溜“干部廉不廉,看他喝酒抽香烟”。
二、利用其职务影响和工作便利谋私利的现象时有发生。近几年,我局加大了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从被查处的案件中分析得知,利用其职务影响和工作便利谋取私利的现象应引起高度重视。尽管他们在谋私利的过程中,手法各异、方法不同,但最后结果都是一样,最终受到了党纪国法的惩处。他们有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承建工程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有的利用工作上的便利,以他人建房名义,取得多处住宅用地,并将取得的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展,规避了经营性土地必须招拍挂,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有的为了达到建私房的目的,将私自购买农村村民的土地,假借房地产开发商的名义,签订购买协议,通过“合法”的手段,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这些违纪行为,尽管在谋取私利上的表现形式不同,但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了一已私利铤而走险,最后“中风倒地”,教训可谓深刻。
三、党员干部收受“红包”的行为屡禁不止。最近几年,省厅、市局通过对党员干部收受“红包”的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特别是通过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清理后,党员干部收受“红包”行为有所收敛。但从现实生活来看,党员干部收受“红包”的现象仍然存在。他们明目张胆的接受利益当事人的“红包”有所禁忌。但利用传统节日端午、中秋、年的机会,接受基层单位送的“红包”似乎是心安理得。虽然,当事人在接受这些“红包”时,也会说一些这是不正之风的套话,但碍于情面,在法不责众的心理支持下,还是毫无顾忌的收下了基层单位逢年过节送的“红包”。
公生明,廉生威。严于律己、廉洁奉公是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好,思想品德高的具体体现,也是领导干部在群众和干部职工中树立自己良好形象和威信的重要途径。多年来,我始终把强化自身建设、加强党性修养、树好自身形象作为履行职能的前提和基础,时刻提醒自己手中的权力只能用来为党和人民群众谋利益,不能为自己谋私利。我始终自觉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以及市委十二项规定,弘扬“多一万不富、少一万不穷、贪一万判刑、奖一万光荣”的新城“四个一万”廉政文化,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减少不必要的迎来送往,始终把严以律己、廉洁奉公作为工作和生活中的拒腐防变的“防火墙”和“拦河坝”,将党的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保持高度的自觉性和警惕性,讲原则、讲规矩,低调为人,谨慎交友,分清圈子,坚决抵制饭来就吃、酒来就喝、事来就办的歪风邪气,坚决杜绝低俗的投桃报李的行为。公务接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坚决做到不超标,真正做到用纪律管住言行、用原则管住操守、用制度管住小节。同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坚持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硬”,坚持从自身做起,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自觉把自己置身于组织和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处理事务,坚持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健全“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在重大项目编排、重点工程实施、重要民生工程安排上按决策程序操作,坚持自下而上讨论,广泛征求意见,集体研究决策,切实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回顾自己的人生历程,经历很多,感悟也很多。当前我肩负着x生态新城建设发展的重任,必须要殚精竭虑、鞠躬尽瘁,才能不辜负市委市政府的信任,不辜负全市人民的期盼。当前,新城快速地人口集聚,低缓的财政收入,膨胀的民生需求,是我们跨不过去的坎,我不会因过去的成绩而骄傲自满、裹足不前,而将以更强烈的使命感,更浓厚的责任意识去奋发进取,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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