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农村红白理事会制度的文章9篇 , 欢迎大家参考查阅!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我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促进东明德村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红白理事会是由村委会领导的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三条红白理事会章程的宗旨是:教育群众在婚丧嫁娶活动中,建立移风易俗,文明理事,破除陈规陋习,反对封建迷信,坚持节俭理事,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坚持依法办事,纠正或制止违法婚姻。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理事会”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设理事长、常务理事若干人。
第五条“理事会”成员必须是在群众中有威望,有影响,责任心强,并热爱此项工作的党员和群众代表。
第六条“理事会”成员必须带头执行本章程,严以律己,积极负责,秉公办事,不带头参加请吃,违背职工的根本利益。
第七条“理事会”成员要经常组织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划清健康习俗与陈规陋习的界限,使红白事向健康、文明、节俭的方向发展,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章理事会任务
第八条红白理事会要积极协助和代为事主操办红白事,做好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
第九条协助村党支部、村委会深入事主做细致的政治思想工作,宣传好人好事,新事新办的典型,宣传厚养薄葬,制止封建迷信活动。
第十条积极宣传《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查看婚姻证件,核实结婚年龄,坚决制止无证结婚、早婚、逼婚、包办买卖婚姻,维护《婚姻法》的尊严,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群众举办红白喜事,事前自愿向“理事会”报告,“理事会”协助其操办各项事宜,不得大操大办,铺张浪费。
第十二条村民去世后,“理事会”要上门悼念,帮助安排丧事,为丧主分忧解难。
村红白理事会职责
一、积极革除陋习,健康生活,让村民从物质上、精神上筑起一道防护网。
二、积极宣传教育村民移风易俗,新事新办,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
三、积极倡导村民保持勤俭持家的传统美德,建立文明的家庭生活方式。
四、积极开展礼仪、礼节、礼貌活动,村民树立可敬、可亲、可信、可学的道德楷模。
五、积极提倡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邻里团结,婚姻自由,反对包办买卖婚姻,反对歧视妇女,反对重男轻女,反对轻率离婚,反对好吃懒做,奢逸败家。
六、积极动员村民遵守村规民约,见义勇为,助人为乐,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参与法轮功邪教组织和其它非法宗教活动。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在婚丧嫁娶中的作用,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落后的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红白理事会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三条群众民主推荐产生红白理事会主任、成员。
第四条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的政策、法令和规定,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
第五条理事会要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
(一)操办婚事的具体原则
1、严格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办事,协助婚姻登记部门认真做好婚姻登记和婚嫁服务工作,严禁早婚私婚。
2、婚事要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倡导举办集体婚礼或有意义的活动,如义务植树、联欢会等形式,既要气氛热烈,又要文明庄重。
3、不准讲排场,摆阔气;不准借用公车办婚事;不索要彩礼,不大摆宴席。
(二)操办丧事的具体原则
1、认真执行党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协助镇、村抓好本辖区的殡葬管理工作。
2、坚持从简原则,反对大操大办,实行播放哀乐、鞠躬、默哀、佩戴黑纱等文明健康的丧葬礼仪。
第六条理事会实行理事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并征求事主意见,由会长及成员依照本章程组织实施。
第七条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服务质量。
第八条村红白理事会应按时参加上级红白理事会召开的会议,并经常汇报工作。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廉政准则》的精神和区委、区纪委一系列关于“严禁借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通知”要求,倡导文明、和谐、节俭,风清气正的社会风尚,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红白理事会”,并制定“红白理事会”制度。
一、我局“红白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理事4名。
二、“红白理事会”坚持一切从简、文明办事的原则,坚决禁止和反对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铺张浪费和各种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坚持反对大操大办非婚丧之外的喜庆事宜。
三、“红白理事会”负责教育、指导本单位所有人员和子女的婚庆和直系亲属的丧葬吊唁事宜,负责监督操办人遵守相关规定。
四、个人或子女及直系亲属需办理婚庆丧葬事宜的,要提前向“红白理事会”报告。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申报,在操办事宜过程中,派出1至2名理事实施现场监督。
五、党员干部职工不参与为孩子过生日、祝寿、满月、搬家、升学、参军等宴请,除直系亲属以外,全体干部职工都应严格执行上级的规定不得参加。
六、干部职工遇有婚丧大事,应按要求填写申报卡,
并报局纪检组批复。没有申报批复,理事会将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对待。
七、干部职工遇到婚丧大事,应按照节俭的原则,安排接待宾客。一般不发请柬宴请亲属以外人员,宴请应控制在150人以内。
八、理事会要严以律己,不得借帮助之名要东西,刁难事主;不得借帮助之名首先大吃二喝;造成有损理事会的恶劣影响。如出现上述问题,理事会应立即开会研究,撤销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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